【發布單位】商務部 民政部 國土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質檢總局
【發布文號】商建發[2016]255號
【發布日期】2016-10-28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民政、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質檢主管部門:
發展社區電子商務,是推動社區商業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重要方式,是完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的重要任務,有利于適應和滿足居民個性化、多樣化消費需求,對擴大消費、提高居民生活品質具有重要意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意見》(國辦發〔2015〕72號)和《關于深入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的意見》(國辦發〔2016〕24號)的要求,為加快推進電子商務進社區,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服務民生為宗旨,堅持市場為主、政府引導,按照便利、品質、高效、綠色、有序、融合的要求,著力提升社區商業信息化、標準化、規范化、集約化水平,推動社區商業創新發展模式,提高服務能力,更好滿足居民消費需求,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力爭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便利高效的社區商業綜合服務體系,電子商務在社區商業領域的應用水平顯著提升,居民生活消費需求基本可以在“一刻鐘”社區商圈內得到滿足,形成一批具有帶動引領作用的示范社區。
二、重點任務
(一)促進便利消費。
以居民生活需求為導向,構建線上與線下互動融合、虛擬與實體互相補充的社區商業綜合服務體系。優化社區商業實體網點布局,支持利用閑置房間、地下空間等打造多層次、多形式的便民服務點,提供購物、休閑、養老、家政、健康、文化等綜合服務,打造“一刻鐘”便民服務商圈。鼓勵發展社區購物和服務應用軟件,搭建云端平臺,整合社區商業資源,打通電子商務、社區網點和配送平臺信息鏈,提供現場體驗、線上下單、便捷支付、網訂店取、配送到家、服務上門的“一站式”服務。
(二)提升服務品質。
完善社區商業商品和服務標準體系,引導企業改造作業流程,優化全過程管理,保障產品安全和服務質量。鼓勵品牌連鎖企業向社區延伸,改造網點環境,增加經營品類,提升消費體驗。推動城市和農村電子商務互聯互通,支持有實力的城市社區商業企業建設農產品生產基地或直接與農業生產合作社、大戶等進行對接,促進城市生活服務需求與農村勞動力供給有效銜接。通過社區電子商務聚集服務需求、擴大服務規模、提升服務水平,為城鄉社區不同消費人群提供多樣化、專業化、精準化服務。
(三)提高管理效率。
利用信息化手段,優化采購、庫存、物流等管理,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運營效率。通過聯合采購、共同配送、特許經營、平臺集聚等方式,改善社會化協作水平。探索服務網絡、信息網絡、營銷網絡和物流網絡“四網合一”,促進電商、零售、服務、物業、快遞等在社區跨行業融合。鼓勵社區商業企業應用大數據技術,通過對消費者“畫像”,開展精準營銷,提高商品和服務的結構化匹配能力。
(四)倡導綠色環保。
降低社區商業服務和消費過程中的資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鼓勵銷售綠色產品和開展二手商品在線交易。減少包裝物的消耗,鼓勵使用生物基材料的環保包裝制品。提倡對配送商品適度包裝,避免過度包裝,對同類商品進行合理、集約包裝,提高紙箱等包裝物的循環再利用水平。
(五)引導規范有序。
創建公平參與、有序競爭的營商環境。引導企業創新發展,打造核心競爭力,減少無序的惡性競爭。鼓勵發展社區共同配送和智能配送,采取市場化手段,利用信息技術整合電商、快遞、超市和便利店等各類社區物流和網點資源,優化配送線路,降低成本。加強與居住小區物業企業合作,充分發揮其場地和人力資源優勢,提供小區快遞收發配送服務。加強對社區配送的管理,避免大量占用公共空間,影響正常交通秩序。鼓勵企業在具備條件的社區設立具有冷藏功能的商品自提柜,提升社區冷鏈配送水平。
(六)推進功能融合。
有效利用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等場所,提倡“一點多用”,提高設施使用效率。集成社區商業和公共服務信息資源,向居民提供社區管理、經濟統計、誠信資質查詢、服務點評等綜合服務。逐步實現社區公共服務、商業服務等平臺和設施的集成和共享,構建設施智能、服務便捷、管理精細、環境宜居的智慧社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各地應充分認識社區商業基本業態的準公益性作用。鼓勵地方政府出資購買一部分商業用房,用于支持社區菜店等滿足居民生活基本需求的商業網點建設,或在場地租金、貸款貼息等方面給予補貼。支持利用公有物業為發展社區電子商務提供經營場所,建設電子商務服務站點或物流配送終端等設施。各地可探索設立社區電子商務發展基金,支持品牌、連鎖和創新型社區商業企業做大、做強。積極利用大數據等技術創新社區商業管理理念和方式。
(二)加大用地保障力度。
充分發揮社區電子商務在業態、功能等方面的融合優勢,加強土地綜合利用。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流通業建設項目用地標準,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土地供應計劃中統籌安排社區商業用地。鼓勵利用閑置設施建設符合規劃的社區商業設施,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租賃的,經批準可采取協議方式供應。政府對舊城區改建需搬遷的流通業用地,在收回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后,經批準可以協議出讓方式為原土地使用權人安排用地。鼓勵各地以租賃方式供應流通業用地。
(三)優化商業網點布局。
各地應將社區商業發展空間需求納入城市規劃中予以保障。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筑面積的比例不得低于10%。嚴格社區商業設施的用途監管,不得隨意改變設施的用途和性質。將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納入城市規劃委員會和土地利用委員會成員單位。在網點規劃布局中,既要重視補齊實體網點短板,也要注重發揮虛擬社區作用,實現基本業態功能。
(四)完善標準規范體系。
運用信息和互聯網技術加快推進服務標準化建設,完善商貿物流、住宿餐飲、家政服務等行業服務標準。增強標準適用性,提高標準質量。建立政府引導、社會中介組織推動、骨干企業示范應用的社區商業標準實施應用機制。各地應結合實際,制訂本地區社區商業業態的配置標準,納入居住區配套設施等有關技術規范,為規劃管理部門編制相關規劃提供依據。
(五)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各地要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先行先試,總結宣傳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發揮示范效應,帶動全面發展。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電子商務進社區服務規范,分階段確定若干電子商務示范社區,具體工作程序附后。各地可自行確定省級電子商務示范社區。
附件:關于確定電子商務示范社區的工作程序
商務部 民政部 國土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質檢總局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
關于確定電子商務示范社區的工作程序
從2016年開始,商務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質檢總局將在全國范圍內,分階段選擇若干具有創新性和可持續發展模式、能夠發揮帶動引領作用的社區,作為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社區。
一、示范社區的主要要求
一是便利。線上線下互動融合、虛擬與實體互相補充的社區商業綜合服務體系比較完善。二是品質。通過產品和服務標準體系的建立和應用,提升服務品質,提供多樣化、專業化、精準化服務。三是高效。利用信息和互聯網技術,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創新發展能力強。四是綠色。消費過程中的資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水平低。五是有序。具有公平參與、有序競爭的營商環境,末端物流的運行效率和規范化水平高。六是融合。社區商業服務與社區公共服務平臺的設施和功能能夠有機結合。
二、示范社區的確定
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電子商務進社區服務規范,并組織行業專家評選國家級示范社區。各地商務、民政、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質檢主管部門按照服務規范,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示范社區的初選和推薦,每地限推薦2個社區。
2016年國家級示范社區,將按照《關于推進電子商務進社區 促進居民便利消費的意見》中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實施情況,從各地已上報的典型案例中選擇。
三、示范推廣
各地要及時總結電子商務進社區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商務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質檢總局將選擇在適當的地區召開現場會,進行經驗交流和成果展示,擴大示范效應。
四、退出機制
各地對已確定的國家級和省級示范社區按期進行復核,對不再符合標準的社區取消示范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