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15-2020年)》、《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及商務部《關于促進商貿物流發展的實施意見》(商流通函[2014]790號), 2015年7月,商務部辦公廳下發《關于智慧物流配送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指出,智慧物流配送體系是一種以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先進信息技術為支撐,在物流的倉儲、配送、流通加工、信息服務等各個環節實現系統感知、全面分析、及時處理和自我調整等功能的現代綜合性物流系統,具有自動化、智能化、可視化、網絡化、柔性化等特點。發展智慧物流配送,是適應柔性制造、促進消費升級,實現精準營銷,推動電子商務發展的重要支撐,也是今后物流業發展的趨勢和競爭制高點。
《實施意見》要求,智慧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要以“互聯網+”理念為指導,將滿足生產和消費需求作為出發點,把握互聯網、物聯網背景下物流業發展規律,以信息化、智能化設備為載體,加強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優化供應鏈管理和資源配置,推動物流業與制造業、商貿業的融合,物流與商流、信息流、資金流的融合,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物聯網與車聯網的融合,促進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升物流業綜合服務能力和整體發展水平。
《實施意見》提出,在1-2年內,在全國創建10個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城市、打造50個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基地(園區)、培育200個智慧物流配送示范企業。通過示范創建工作,推動配送效率提高20%,倉儲管理效率提高20%。
《實施意見》明確了七項具體工作任務:建立布局合理、運營高效的智慧物流園區(基地);建立深度感知的智慧化倉儲管理系統;建立高效便捷的智慧化末端配送網絡;建立科學有序的智慧化物流分撥調配系統;建立互聯互通的智慧化物流信息服務平臺;提高物流配送標準化、單元化水平以及提升物流企業信息管理和技術應用能力。
同時,《實施意見》還提出了五大保障措施:做好組織協調、創新示范引導、加強政策支持和人才隊伍建設,并做好宣傳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