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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開展整治領導干部利用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謀取私利問題的通知》(藏國資黨發[2018]203號)精神,根據集團黨委的2018年12月26日專題會議安排部署,集團紀委于2019年1月17日18日兩天時間,對集團本部及所屬西藏自治區鹽業總公司、西藏汽車工業貿易有限責任公司、西藏中興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西藏中興對外貿易進出口有限公司,進行了督促檢查,主要檢查了整治領導干部利用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謀取私利問題工作開展情況,重點實地查看是否指定專人負責該項工作,財務報銷票據中是否有土特產品及名貴特殊資源等。同時,要求各公司深入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及時上報自查報告。 通過檢查,未發現各公司及黨員領導干部利用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以權謀私等問題。
今后,我們將持續推動專項整治工作落實落細,緊盯“關鍵少數”,聚焦重點領域,創新監督方式,加大日常監督力度,對不如實報告、隱瞞不報、拒不糾正的從嚴懲處;對不收斂、不收手,利用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搞權力尋租、利益輸送、以權謀私的嚴肅處理,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