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區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耿翠霞同志以及考核分配處工作人員蒞臨我司,檢查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在集團所屬片區進行安全隱患檢查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現場下發了整改通知書。
根據檢查組下發的整改通知書的內容,集團隨即對物業公司下發了限期整改通知書,限其在30日內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
在本月17日物業公司向集團綜治辦提交了“關于整改落實復查的申請”,隨后綜治辦安全檢查員隨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到現場一一檢查需要整改的隱患存在處,經檢查,物業公司已將存在的安全隱患整改完畢,且合格!